【邊邊角角藝文論壇╱陳婉柔】

 

 

說不在乎、不忌妒,是騙人的。

從兩個人還沒正式在一起的時候他就知道,自己並不是她的唯一。

另一個他,是她交往多年的青梅竹馬,兩年前連婚都已經訂了,只是因為種種因素,

遲遲沒有正式結婚,也許,就是因為她的心還沒能真正定下來吧。

「我對他有責任。可是,我真的很愛你…」

她很誠實,從來沒有騙過他。會演變成今天這種地步,是他自己的選擇,

是他選擇繼續留在她身邊,背負著這份覆滿罪惡感的愛,成為一個見不得光的,地下情人。

他也知道這樣不應該,可也許就是不道德的罪惡感,反而讓這份愛變得更加誘人。

他知道,也許自己就像隻又笨又傻的蠢鴕鳥,以為閉上眼睛把頭埋進沙裡,不去看、不去想,

害怕的事情就永遠不會發生。他總是一遍又一遍地告訴自己,能像現在這樣跟她在一起,

就很幸福了。天長地久不重要,他要的只是曾經擁有、只是像那煙火一般短暫而絢爛的美好,

不管她的過去屬於誰,也不管她的將來屬於誰,至少現在這一刻,他們是屬於彼此的。

只是,難免還是會心痛。尤其是看見她的皮夾裡,還放著與另一個他的合照;沉默地聽著,

她接起另一個他所打來的電話;午夜夢迴,想像著她也許正依偎在另一個他的懷中…

他總是會開始懷疑,自己究竟算是什麼。

「如果不能強烈到足以佔據一個人所有的心緒,這樣的愛情,究竟,還算不算是愛情?」

常常,他的心中會出現這樣一個問句,只是,卻從來沒敢給自己一個,

其實誰都心知肚明的答案。畢竟他是真的很愛她,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她,

即使是兩人相擁著睡去,也依然會在夢中見到她的身影。沒有辦法,就是沒有辦法,

他沒有辦法將她從腦海中驅逐出境,因為,那是愛。也許無理也許瘋狂也許任性,

但,這樣無可理喻的瘋狂情感,不正是小說中、電影裡,人們稱之為「愛情」的玩意兒?

於是,他就這樣執著而瘋狂地愛著她,不管自己在她心中是什麼地位,

也不管這樣的關係能夠持續多久,只要看著她沉靜的睡臉,

他就能夠遺忘所有的痛楚與疑惑。他總覺得,那樣的幸福快樂就像煙火,

即使短暫得轉瞬即逝,卻絢爛得足以讓人們在心中,

回憶很久很久。 這樣,就夠了。不管有沒有欺瞞、有沒有在乎、有沒有真愛,

更不管有沒有承諾、有沒有未來,他只知道他會愛她,直到,很久很久以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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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ka c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